发布日期:2018-10-18
校教务字〔2018〕52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总结我校近年来改革与研究取得的成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澳门新葡萄新京8883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卫东
副组长:池 建、夏伦好、胡 扬、高 峰、邢尚杰、陈立人
组 员:教务处、研究生院及人事处负责人
2.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委员会
主 任:高 峰
委 员: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及部分外聘专家
评审专家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 任:章潮晖
办公室副主任:蔡有志
办公室秘 书:张文毅、郑菲遐、马良
二、评审依据和范围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国务院第151号令)
《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澳门新葡萄新京8883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主要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主要包括:
1.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转换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反映近期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部署和学校落实推进“三个转型”、人才培养“四化”等改革导向,优先推荐在体育新工科建设、卓越体育教师培养、创新体医结合培养模式、探索多层次多类型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打造冬季体育后备力量、完善学生实践教育协同育人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开放应用共享、培育一流教学质量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在线课程、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相关群体奖励情况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此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组织
评选,其主要完成人均要求为我校连续三年以上直接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的在职员工(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且作为第一完成人仅可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不得超过2项。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须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做出过主要贡献。2个(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请,且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校内单位。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参与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全国或行业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具有较大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行业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学校鼓励国家、省(部)或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的教学改革、建设与研究项目参与申报。已获校级、国家体育总局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再申报。
四、评审组织和管理
1.各单位要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申报,做好单位审核和推荐工作。
2.成果申报人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推荐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澳门新葡萄新京8883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和《教学成果介绍》(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2)反映成果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申报人应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成套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标注该项成果推荐书的封面内容。
3.各单位汇总推荐申报项目,在《201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上列出,并向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科)报送以下材料:(1)《推荐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各1份;(2)本单位收齐的所有按要求标注封面信息的申报材料档案袋及其电子版。
各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电子版,须按以下要求放在文件夹中:一级目录为“单位名称”,二级目录为“主持人姓名-成果名称”,其下对应每项成果,包含《推荐书》、《教学成果介绍》、支撑材料。
4.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在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汇总基础上,核查推荐成果的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对推荐材料中存在的疑点问题,要求其推荐单位做出说明